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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024-11-14 22:18    来源:头条新闻      字号:

  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45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原则。强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明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基金资助项目时既要鼓励自由探索,又要坚持目标导向。

  二是健全管理体制,适应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新要求。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以及依托单位的工作责任。明确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同时鼓励多元化投入,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共享、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共享等机制。

  三是完善资助制度,发挥基金促进基础研究发展的作用。扩大依托单位范围,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有关公益性机构以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可以注册成为依托单位。明确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支持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优化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与评审程序,完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要求定期开展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

  四是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与评审阶段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力度,落实科研诚信承诺要求,规定申请人、参与者、依托单位以及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均应当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6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已经2024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

  2024年11月8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007年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7号公布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6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能,加强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第三条 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

  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应当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推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根据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予以确定。

  确定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制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制度,负责资助计划、项目设置,以及评审、立项、监督等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效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会计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基金的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共享、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共享等机制,加强基金资助项目与其他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衔接与协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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