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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主打重疾险“无忧人生”推出升级产品

2021-02-26 14:34    来源:东方经济网      字号:

  每个人都渴望健康、长寿,但是谁也不敢保证永远不会遭受到重大疾病带来的伤害和困扰。

  一旦罹患重大疾病,就意味着需要花费一大笔医治费用,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也会受到影响。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顾名思义,是为预防重大疾病风险而准备的保险。在我国,重疾险已有20多年发展历史,随着老百姓健康保障意识不断提高,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重疾险。重疾险保障内容比较全面,能弥补社保保障的不足,同时还能为消费者分担医疗费用支出,帮助消费者解决因为重大疾病所带来的收入损失和康复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支出等问题。据中国人保寿险2020年理赔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重疾险赔款近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在整体赔款占比中超过20%。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供给质量,更好地发挥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最新进展情况,并广泛研究参考国际经验,2020年11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对2007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重疾新规”)。重疾新规除扩容了疾病保障数量,优化了重疾分级,纳入了新的治疗方式和医学评价指标,理赔标准更符合目前的治疗手段。

  紧跟重疾新规要求,人保寿险对公司主打重疾险无忧人生系列进行了升级,第一时间推出无忧人生2021重大疾病保险(简称“无忧人生2021”),真正回馈广大客户,彰显人民保险的温度和诚意。

  据介绍,无忧人生2021覆盖120种重大疾病、40种轻症疾病、20种中症疾病终身保障,覆盖人生多个阶段的多种高发疾病;保险期间内,40种轻症疾病保险金按30%保额给付,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20种中症疾病保险金按50%保额给付,每种中症疾病限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保障范围更广泛,多次赔付更安心。无忧人生2021同时兼顾轻症疾病和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贴心关爱人生每一刻,给客户稳稳的健康呵护。无忧人生2021的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人保寿险将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让人生后顾无忧。此外,无忧人生2021还提供生命终末期保险金,为客户守护生命尊严。

  投保举例

  艾太太为丈夫艾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无忧人生2021重大疾病保险,

  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艾。

  等待期180天后:艾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

 


保障内容 领取人 给付金额 给付条件
轻症疾病保险金 艾先生 每次9万元 艾先生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40种轻症疾病之一。每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不同轻症疾病累计给付最多三次
中症疾病保险金 艾先生 每次15万元 艾先生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20种中症疾病之一。每种中症疾病仅给付一次,不同中症疾病累计给付最多两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 艾先生 30万元 艾先生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120种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以一次为限
生命终末期保险金 艾先生 30万元 艾先生达到合同约定的生命终末期状态
身故保险金 儿子小艾 30万元 艾先生身故
豁免保险费 / 本合同无需继续交费 艾先生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40种轻症疾病之一或20种中症疾病之一


  等待期180天内:因意外导致的轻症、中症、重疾、生命终末期、身故按上表进行赔付;其他情况(除轻症、中症外),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命终末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给付其中一种后,合同的保险责任均终止,人保寿险只对其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最早的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指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生命终末期状态确诊或身故的时间。

  *等待期: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达到合同约定的生命终末期状态,或发生身故的,人保寿险不承担保险责任,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人保寿险将深入贯彻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通过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健康保险产品,借助“保险+科技+服务”,将健康、养老等服务与保险产品有效结合,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和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更好地满足客户对养老、健康保障的需求,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

  温馨提示:关于产品中免责条款、保单风险、犹豫期内容等合同重大事项,建议您浏览中国人保寿险公司网站www.picclife.com查询完整条款。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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